1.基础管理。健全管理制度,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、 审批等基础工作;原始记录详实,成果资料、地质测量图纸等 基础资料齐全,内容、填绘、存档符合规定。2.地质管理。地质资料收集、调查、分析等工作规范,预 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要求。3.测量管理。执行测量工作通知单制度,测量控制系统健 全,原始记录详实,测量成果真实齐全。4.资源储量管理。煤矿“三量”符合规定,不符合规定的 主动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。
1.煤矿地质;2.煤矿测量;3.煤矿防治水;4.煤矿防治冲击地压旧版共计4项工作要求,新版4项,其中煤矿防治水、煤矿防治冲击地压纳入了第二部分重大灾害治理中。新增了基础管理、资源储量管理。对地质资料和煤矿储量接续及长期规划的要求更高。